警方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人員,昨日(22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罪案黑點。
有被捕人士管有失效身份證
行動中,共拘捕20人,其中一名46歲姓譚本地女子涉嫌「管理色情場所」被捕,4名本地男子、1名本地女子、1名內地男子、2名內地女子、7名外籍女子及4名非華裔男子,年齡介乎22至73歲,則分別涉嫌「僱用非法勞工」、「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非法入境」、「有遣送離境令人士接受僱傭工作」及「管有失效身分證」。警員亦發現其中一名50歲非華裔男子為被通緝人士。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僱用非法入境者最高罰款50萬監禁10年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