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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16:25:00

海關今年偵破33宗走私新冠口服藥案 市值1500萬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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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偵破33宗走私新冠口服藥案 檢1500萬藥拘20人 (資料圖片)

香港海關今年一月起採取針對走私進口新冠口服藥特別執法行動,至今共破獲33宗案件,並檢獲約25萬7000粒新冠口服藥,估計市值超過1,500萬元。行動中,20人被捕。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指揮官賴恩寧總結行動成效時表示,該33宗案件中有27宗利用郵包、快遞、貨運的渠道將新冠口服藥非法進口香港,每宗案件牽涉的數目由數百粒到超過10萬粒不等。此外,經客運渠道的案件有6宗,全部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檢獲87000粒,檢獲的藥物主要來自印度、孟加拉、荷蘭、泰國及其他歐洲國家,而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其4宗案件,包括1宗郵包、2宗快遞及1宗航空旅客案件。經調查後,再檢獲3900粒 新冠口服藥,共拘捕7人。有關案件仍進行調查,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被捕人中包括旅客及不同國籍。

大部份檢獲的新冠口服藥無香港註冊編號

海關發現檢獲的新冠口服藥大部份無香港註冊編號,相信都是未經註冊的藥物,已將部份藥物交予政府化驗所化驗,初步結果顯示有一款懷疑走私的新冠口服藥,暫時未發現有其聲稱的成份,詳細化驗仍進行中,以確認其確實成份。

現時香港只有兩款新冠口服藥獲註冊為藥劑製品,這兩款藥物就只有公私營醫療機構或由醫生向病人提供。賴恩寧呼籲市民如不幸染上新冠狀病毒,應立即求醫,不應購買或服食成份不明或來歷不明的藥物,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包裝上都附有香港註冊編號,而未經註冊的藥物,無論安全、質素及成效都成疑。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無有效進口及出口許可證下,進出口藥劑品或藥物即屬違法,違者可被判罰50萬元及入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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