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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2022-06-21 19:20:46

唐山打人|兩留醫女子被鑑定為「輕傷二級」惹質疑 警方:標準上傷勢並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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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被打女子傷勢,經司法鑑定為「輕傷二級」。左圖為網上流傳被打女子送院情況。(互聯網)

唐山被打女子傷勢,經司法鑑定為「輕傷二級」。左圖為網上流傳被打女子送院情況。(互聯網)

河北省公安廳今日通布「唐山惡霸打人案」調查進展,當中提到兩名傷勢較重的留醫女子情況已經好轉,經司法鑑定屬「輕傷二級」,兩名到醫院檢查後自行離開的女子則屬「輕微傷」。不少內地網民質疑,該兩名女子被打到頭破血流、渾身浴血,卻只屬輕傷二級,「明顯縱容施暴者」、「法律太不嚴謹、太沒人道了吧?」、「這都算輕傷,以後被家暴都不敢去傷情鑒定了。能有這幾個女生被打的狠?」 

警方指「輕傷不輕」 網民翻譯:未殘有得醫

不過,江蘇江寧警方在微博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下稱《標準》),其實「輕傷不輕,重傷很重」。有網民隨即表示,「輕傷二級,翻譯成常人理解的大概就是:傷很重,但是還沒殘,醫學基本還能治回來。重傷是醫學不可挽回的殘疾、功能損失治不好」。

《標準》將司法鑑定傷勢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共三級,其中重傷和輕傷再細分一級和二級。江寧警方舉例,鼻骨骨折、肋骨骨折等,在一般人看來已屬較重的傷勢,在司法鑑定上屬於「輕微傷」;肋骨骨折兩處以上、眼球穿通傷或眼球破裂傷、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四肢重要神經損傷、四肢重要血管破裂等,屬「輕傷二級」;肋骨骨折六處以上、骨盆骨折兩處以上等,是「輕傷一級」。

植物人、最少一足離斷 司法鑑定才屬重傷

江寧警方指,若達到重傷二級和重傷一級程度,「就是非常非常重了」,例如「植物人」、雙耳聽力障礙、頸部大血管破裂等,二肢以上離斷或缺失、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等,是「重傷一級」;「重傷二級」則包括一足離斷或缺失50%以上、心臟破裂等。江寧警方又提到,刑法上對故意傷害罪名的參考標準,為「是否達到輕傷」,簡單來說,輕傷和重傷,是罪輕和罪重的區別,輕微傷和輕傷,則是違法和犯罪、或者說非罪和有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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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評論表示,受害者被暴力毆打的畫面令人不寒而慄,網民希望嚴懲施暴者的心情可以理解,「同時又何嘗不希望被害人的傷情只是『輕傷』,祝願她早日好起來」。

謊稱「5分鐘抵現場」警員被查 實際28分鐘才到

另外,案中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5名警官當中,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曾向官媒聲稱,他們在事發當日、即本月10日凌晨2時41分接到報案後,2時46分趕抵案發現場,第一時間向現場人士了解案發經過,惟打人者已經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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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河北省公安廳今日在通報中推翻上述說法,指當日凌晨2時41分接到報案後,機場路派出所警員3時09分才「趕到現場展開處置工作」,惟7男2女打人者已於2時47分逃離,4名受害女子亦已於2時55分由救護車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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