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歲女星徐熙媛(大S)2025年2月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病逝日本。
48歲女星徐熙媛(大S)2025年2月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病逝日本。大S離世至今已經七個月多,有一些網民在社交平台持續對大S進行侮辱、誹謗等行為,更指大S和汪小菲婚內流產的兩個孩子是具俊曄的。徐熙媛生前的委託律師鄧高靜就近期網絡謠言的嚴正聲明以正視聽,指律師現依據真實的庭審過程、已生效的法院文書及公證委託事實,作出如下正式回應與澄清。

徐熙媛生前的委託律師鄧高靜就近期網絡謠言的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一、 本律師代理徐熙媛女士案件的事實澄清
(一)徐熙媛女士在世時的代理情況
徐熙媛女士在世時,本律師共代理其在北京的3起案件:
1.兩起民事案件:徐熙媛訴張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名譽權侵權糾紛案;徐熙媛訴汪小菲網絡侵權糾紛案。
2.一起刑事自訴案件:徐熙媛刑事自訴張蘭誹謗案。
(二)徐熙媛女士去世後的代理情況(針對網絡謠言的澄清)
謠言: 鄧高靜律師僅接受委託辦理刑事自訴案件的終結程序,未接受委託繼續代理民事案件。
事實澄清:
1.關於徐熙媛訴張蘭、抖音名譽權侵權案:徐熙媛女士去世後,本律師於2025年4月正式接受其丈夫具俊曄先生、母親黃春梅女士的委託,繼續代理該案。相關委託手續均經公證認證,並已提交至北京互聯網法院。此「繼續代理」為不爭事實。
2.關於刑事自訴案:徐熙媛女士近親屬決定不再繼續該案,確委託本律師代為辦理案件終結程序,法院正在處理該案相關事宜,尚未出具終結文書。另需澄清:該刑事自訴案從未開過正式庭審,更未出具過判決,目前無任何生效法院文書。網傳該刑事自訴案件「經過正式庭審並出具過判決」純屬捏造。
3. 關於徐熙媛訴汪小菲網絡侵權案:本律師未接受委託繼續代理此案。

大S離世至今已經七個月多
二、 本人繼續代理的「訴張蘭、抖音民事案件」真實情況
(一)案件當前進展
謠言: 該案未繼續審理。
事實:該案從未中止過,一直在審理中。因原告徐熙媛女士在訴訟中去世,為幫助徐熙媛女士恢復名譽,其母親與丈夫均已申請參與該訴訟。目前,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在依法處理訴訟主體變更事宜。雖然案件於2024年8月19日已進行過正式庭審,且法院於2025年1月就已在草擬判決,但因訴訟主體變更,待訴訟主體變更完成後,可能還要再開庭,法院才會出具裁判文書。前述事實有法院短信通知為證。請大家再耐心等待。
(二)案件庭審情況
謠言: 北京庭審中證實了關於徐熙媛女士出軌、2018年懷孕流產的孩子是具俊曄的,且有DNA、套套、血液、流產遺留物等物證及法醫鑑定報告為證。
事實: 上述言論均屬捏造,庭審中根本不存在上述任何所謂「證據」。 該謠言系虛構庭審過程詆毀逝者。
(三)關於已生效的法院文書——行為保全裁定(禁言令)的強制執行事宜委託。
媒體此前已報道過,該案目前已有一份生效法院文書——北京互聯網法院於2024年8月19日作出的《行為保全裁定》(禁言令),裁定:張蘭(ZHANG LAN)不得在網絡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形式發布涉及徐熙媛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狀況、消費紀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
此裁定是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出的首份「全網禁言令」,開創了司法先例。法院是在經過兩次共計約14小時的庭審後,才對張蘭作出該禁言令。
但張蘭未遵守法院禁言令,經徐熙媛女士的家人委託,本律師已於2025年5月要求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法院告知已收到強制執行申請,將在訴訟主體變更完成後處理強制執行事宜

網民在社交平台持續對大S進行侮辱、誹謗等行為,更指大S和汪小菲婚內流產的兩個孩子是具俊曄的。
(三)關於已生效的法院文書——行為保全裁定(禁言令)的強制執行事宜委託。
媒體此前已報道過,該案目前已有一份生效法院文書——北京互聯網法院於2024年8月19日作出的《行為保全裁定》(禁言令),裁定:張蘭(ZHANG LAN)不得在網絡平台上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形式發布涉及徐熙媛的交往經歷、婚姻關係、離婚事宜、子女生活、健康狀況、消費紀錄事宜的相關內容,直至本案裁判文書生效時止。
此裁定是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出的首份「全網禁言令」,開創了司法先例。法院是在經過兩次共計約14小時的庭審後,才對張蘭作出該禁言令。
但張蘭未遵守法院禁言令,經徐熙媛女士的家人委託,本律師已於2025年5月要求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法院告知已收到強制執行申請,將在訴訟主體變更完成後處理強制執行事宜。
三、 哀悼逝者與維權決心
我們對徐熙媛女士的不幸離世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她是一位守法、善良、勇敢的女性,她的名譽和尊嚴應當得到尊重和維護。
我們強烈譴責一切針對逝者徐熙媛女士及其代理律師的誹謗、侮辱行為。守護逝者名譽,即守護生者的尊嚴與社會的公序良俗。我們將不再沉默,對一切造謠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堅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徐熙媛女士的名譽及其代理律師的合法權益。
四、 針對侵犯本律師權益的維權聲明
對於部分網絡用戶針對本人的誹謗、侮辱行為,本律師將採取向人民法院起訴,向北京市律師協會、北京市司法局進行投訴,及時澄清事實等法律措施維權,絕不容忍。
特此聲明!
鄧高靜 律師
二零二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