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黃子佼私藏未成年少女性影片案,一審時被判入獄8個月,並罰款10萬台幣,黃的律師團隊不服申請上訴。案件在昨日進行二審,結果法官改判黃入獄1年6個月,緩刑4年,但要進行18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並接受法律課程3堂。
法院指出,一審判決時認定案件被害者共35人。檢方另加多12名被害者。但其中可識別身分,同時證實本人為性影片受害者僅有兩人。因此重新確認被害者只得37人。其他無法確認受害者身分的性影片,將另行退由檢方處理。
另外,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聲明,「感謝所有被害人諒解,並與各人和解。」據聞黃在上月21日已和被害人完成調解,估計調解金約700萬台幣。
今年5月,黃子佼與妻子孟耿如辦妥離婚手續,結束5年的婚姻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