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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3 04:30:00
日報

元朗暴動 官斥白衣人行私刑令市民恐慌須嚴懲 七被告囚3年半至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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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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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當日白衣人在車廂揮棍及追打其他人,是喪失理智地無差別施襲。(資料圖片)

法官指當日白衣人在車廂揮棍及追打其他人,是喪失理智地無差別施襲。(資料圖片)

前年7.21白衣人暴動案,8名被告被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等罪,其中2人認罪,5名被告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葉佐文直斥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無差別襲擊,引起巿民極大恐慌,須判處阻嚇性刑期,最終7名被告被判囚3年6個月至7年不等。至於早前脫罪的被告王志榮,律政司已就裁決提出上訴。

案中8名被告,只有王志榮脫罪,鄧懷琛被判監7年,達區域法院最高刑期;蔡立基被判監6年;開審前已承認暴動罪的兩名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各判囚4年8個月。外號「飛天南」的吳偉南判囚4年;鄧英斌及黃英傑分別判監3年9個月和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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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葉佐文表示,從閉路電視可見當日白衣人帶著自製標語,浩浩蕩蕩走到車站,自組武裝力量,宣稱要自行執法保衛家園,警察淪為配角。他們又在手持的藤條上綁上國旗,一邊搖旗吶喊,一邊襲擊無辜市民;而被困在車廂遭圍毆的市民,不敢越過他們,是屬於非法禁錮。葉官指香港是法治社會,如此放肆的集體私刑引起巿民極大恐慌,必須判處阻嚇性刑期。


被判以區域法院最高刑期7年的鄧懷琛,法官指以主犯身份主動參與指揮白衣人襲擊黑衣人,目睹其他「白衣人」在受害人倒地後仍繼續施襲,法庭認為是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而被告林啟明和鄧英斌手持木棍出現,反映2人是有預謀使用武力;而黃英傑和蔡立基雖然沒有手持木棍,但與其他持棍的「白衣人」結伴,反映他們樂於同行。另外,林觀良、林啟明本判處最高刑期7年監禁,由於他們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囚4年8個月。法官指他們輪流入車廂揮棍、擲物、追打其他人,喪失理智地無差別施襲。同案另一被告王志榮早前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裁決提出上訴。


被告家屬批裁決不公
刑期最重的鄧懷琛,其妻子判刑後召開記者會批評判決不公,認為7年監禁太重,聲淚俱下形容是「冤案」。她指丈夫只是小村民、小商人,當日他們在經營燒烤場,聞地鐵站有人擲雜物入場內,丈夫於是上車站大堂查看,事件不幸公諸於世。她指自己希望就判刑上訴,但欠資金。事件中一位傷者蘇先生則指,當日只是放工行經鳳攸北街,遭白衣人無故追打,「身體基本上已經完全痊愈,但心靈上、心理上難復元。」

7名被告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陳奕釗攝)

7名被告由囚車押離區域法院。(陳奕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