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虐兒加害人部分有情緒和心理問題。
社署發表新一份《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提及在去年共錄得1,504宗新登記個案,較前年1,457宗,多47宗。當中最多、佔新個案39.6%(595宗)為身體傷害/虐待;其次為性侵犯(34.7%)及疏忽照顧(21.8%),而涉多種虐待則有2.9%,心理傷害/虐待則有1.1%。
報告又指,受虐群組中,以12至14歲群組最多,佔整體個案三成;當中過半數、即252人亦是受到性侵犯,絕大部分為女童。而以地區劃分最多虐兒個案,於發生在元朗,共190人;其次為屯門和觀塘,分別錄得152人和142人受虐,而灣仔是全港最少虐兒個案地區,僅錄得5宗個案。
社署發現,去年個案中有62.4%的動機與加害者狀況相關,最多涉加害者有情緒和心理問題,或育兒技巧不足;亦有195宗個案與加害人嚴重或長期濫藥有關。此外,照顧者面對經濟困難或失業、缺乏上一輩和配偶等育兒支援系統等,也是引發虐兒的最大社會及環境因素。另一方面,兒童行為問題、情緒或心理問題、特殊教育需要等,也可能促使虐兒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