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懲教助理涉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財務機構,獲批貸款150萬元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懲教署時任懲教助理,控告他涉嫌藉隱瞞個人債務,在3年內多次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共逾150萬元的貸款。
懲教署時任一級懲教助理文偉傑,於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多次向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多間財務機構申請貸款。控罪指被告涉嫌在申請其中17筆貸款時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已在申請表上披露所有債務,而申請表上提供的所有資料均屬真實、正確及完整,意圖詐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批出一筆94,000元的貸款,以及詐騙該3間財務機構向他批出另外16筆貸款共逾142萬元,每筆為數5萬元至逾14萬元。
被控17項欺詐罪名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申請上述17筆貸款時,均沒有披露他有尚未清還的貸款。如被告披露所有債務,懲教署儲蓄互助社及該3間財務機構並不會向他批出該等貸款。調查又發現,被告至今仍未還清上述部分貸款,涉款最少逾35萬元。被告被控17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他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