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提出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條例》以壓縮程序,包括將須做環評報告的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發展規模下限,由20公頃調高至50公頃,才須做「環評」。昨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漁農界議員何俊賢擔心,發展商會將項目斬件。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回應指,當局新設的中央環境數據庫不是只顯示「硬資料」,而是可讓當局全面了解保育和敏感地區的分布,得知應如何規劃。他強調如有問題,當局可一早察覺到,毋須擔心有發展商以「斬件」方式規避環評。
局方稱中央環境數據庫已近乎完成,預計可在一、兩周內投入服務,數據會每年更新。而局方將於明年第一季會就修例諮詢環境諮詢委員會,第二季提交立法會,作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