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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5:02:17

李偲嫣兒子菜刀傷食客 認罪判囚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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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圖),其兒子劉仲朗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及「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兩罪監禁2年2個月。(資料圖片)

已故「正義聯盟」主席李偲嫣的兒子劉仲朗,涉於兩年前在紅磡一餐廳內,因使用廁所問題與食客發生爭執,其後取出30厘米菜刀劈向對方頭部,對方抬手擋頭致受傷,劉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後,在保釋期間缺席聆訊,今早(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而傷人」及「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非預謀犯案,一時衝動引致本案。暫委法官周燕珠指被告施襲力度大,事主傷勢嚴重,惟因未能聯絡事主,無從得知有否留下永久傷勢,亦不接納被告稱忘記了出庭,認為他有意逃避聆訊,最終判被告監禁2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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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內因用廁所問題與食客爭執  試圖砍對方頭部

31歲被告劉仲朗,報稱廚師,控罪指劉於2023年9月24日在紅磡蕪湖街123號地下的餐廳「雞煲皇」,意圖使洪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另指他於2024年7月2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9月23日晚上與友人在紅磡「雞煲皇」用膳,洪姓男事主亦與哥哥及女友人用餐,被告與事主一行人素不相識。翌日凌晨12時許,被告與事主哥哥在餐廳廁所外發生爭執,其後被告前往事主所在的餐桌,對其胞兄大罵粗言穢語,餐廳老闆將二人分開。被告及後在餐廳門外再與事主一行人相遇,被告突然向事主大叫,餐廳東主再嘗試勸架,被告變得激動並衝回餐廳內,手持30厘米菜刀折返,試圖砍向事主頭部。事主舉起左臂自衛,左臂近手肘被砍到。事主胞兄制服被告,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

事主送院後須接受緊急手術,醫療報告顯示左肘有8厘米裂傷,並發現一塊2.5厘米的金屬碎片有部分嵌入尺骨。同日,被告被捕並在警誡下承認,在餐廳飲酒後因使用廁所問題與一名身分不詳的男子發生爭執,其後在衝動及受到酒精影響的情況下,用菜刀攻擊事主的左臂。被告在2024年7月2日缺席在區域法院的應訊,法庭發出拘捕令後,被告在同年8月被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忘記出庭應訊。

 

一度缺席聆訊 官指不相信忘記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衝動而犯下本案,並非有預謀,其母親亦已離世,與年老父親同住,沒有刑事定罪記錄,過往亦沒有與暴力相關的記錄。惟周官認為被告在本案使用的武力程度嚴重,事主的左手遭斬傷,部分菜刀金屬碎片更殘留體內。雖然沒有證據顯示留下永久傷勢,但只是因為警方與事主失去聯絡。周官直指不相信被告在保釋期間,因忘記而缺席法庭聆訊的解釋,明言被告沒有刑事紀錄,理應知道自己面對嚴重的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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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資料,劉仲朗於2020年與繼父謝鋮浚在私家車上發生爭執,其間拳打腳踢繼父,更用母親三腳架毆打對方,使繼父臉骨有骨折等,被控一項傷人罪。該宗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准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18個月,控罪撤銷。

案件編號:DCCC42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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