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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律政司舉辦國安法律論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座談環節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後,市民仍然可以批評政府,甚至應該批評政府。 林定國說,批評是否構成煽動意圖,要看上文下理,表達意見的環境、場合和語氣,如果旨在挑起仇恨,或反對國家的根本制度,涉及憲制秩序,例如反對中國奉行社會主義及由中國共產黨領導,又或者推行港獨,就屬於違法,但如果就經濟民生議題提出批評,幾乎日日都有,不單可以批評,更應該批評政府,這樣政府才可以做得更好,滿足社會需要。
林定國又提到,國家安全不是追求絕對安全,而是相對安全,他解釋「絕對安全」等同在家中設十道門,劃地為牢令自己也出不去,相對安全則是追求一道合適的門,在適當的時候打開,不安全時就鎖起,選擇權在自己。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