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林定國FB)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港台《上任三周年》訪問時表示,本港的確存在「軟對抗」,他認同「軟對抗」沒有清晰定義,但政府不會隨隨便便標籤哪些行為是「軟對抗」,要經過深思熟慮,可以從手段、動機和風險作出判斷。
林定國解釋,「軟對抗」很多時候都是以虛假陳述誤導作為手段,涉事人發表的意見明顯沒有客觀事實基礎,甚至是情緒化的言論。至於其動機亦有共通點,就是挑動或誤導市民,令公眾對特區政府或者國家發生的事情、推行的政策產生錯誤理解和負面印象。林定國又提到,「軟對抗」的風險是破壞團結解決社會問題的氛圍,影響社會整體安定環境。
應對有效方法是建立「軟實力」
林定國說,不能對「軟對抗」行為坐視不理,特區政府和市民都有責任澄清說明,確保公眾不受誤導。他認為應對「軟對抗」的長遠有效方法是建立「軟實力」,推廣大眾擁抱的價值觀,增強國民身份認同,令市民自覺維護國家安全。
境外敵對勢力試圖削弱香港國際優勢
林定國又認為,除了「軟對抗」,亦要留意境外敵對勢力試圖削弱香港國際優勢,打擊國家發展。他指出,敵對勢力採取傳統「打打殺殺」手法的機會相對較低,但可能以隱蔽方式,透過言論、網絡或科技,將香港「去國際化」。
國安法55條未殺到埋身 駐港公署可調研
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與警方國安處,早前就一宗涉及「勾結境外勢力」罪的案件,首次採取聯合行動,中央駐港國安公署獲安排約談涉案的6人。林定國表示,相關安排不意味國安公署對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國安法》第55條並非已「殺到埋身」。他表示,《國安法》對啟動第55條有嚴格規定,要符合三種情形之一,包括涉及境外勢力介入複雜,特區管轄存在困難;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國安法;又或者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
林定國說,國安公署的職責是監督、指導、協助及支持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順理成章可以觀察調研案件是否有適用國安法第55條的情形,做法不違反任何香港法律,看不到會產生任何不必要的憂慮。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經保安局局長批准,禁制手機遊戲「逆統戰:烽火」,林定國指出,遊戲宣揚「台獨」、「港獨」,明顯違反國安法律,當局提出遊戲有問題,避免公眾誤墮法網,做法公道、負責任。
多個政府部門及法定機構先後加入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條款,包括《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下的發牌及續牌,林定國認為,措施不會收窄人權自由,持牌人不認同部門的決定,可以向法庭提出。
法院不同意個別檢控屬健康 修例非輸打贏要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年,林定國表示,法院對律政司提出的絕大部分檢控個案表示認同,但政府不是百分百勝訴,這是健康的狀況。林定國解釋,法院不同意律政司,即是反映雙方對法律有不同理解,當出現這種情況,就要完善法例。林定國說,行政機關按需要根據憲制秩序安排,向立法會提出修例建議,優化法律制度,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互動,在普通法制度當中經常出現,這種安排在國安法亦沒有例外,不存在「輸打贏要」。林定國認為,明知法律有漏洞而坐視不理,是不智的做法,有損公眾利益。但他強調,修例會審慎進行,確保符合法治、人權等基本原則。
早前支聯會就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林定國表示,案件涉及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應用場景,政府正積極研究修訂相關實施細則,強調優化法律時會深思熟慮,有需要時亦會作適當諮詢。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