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Block Ad Block
本地
2022-10-10 17:06:40

水務署技工借同事2萬後呃對方已還錢 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分享:
1639106885_nR.JPG

水務署技工借同事2萬後呃對方已還錢 被判120小時社服令。(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一名水務署技工欺詐一名機電工程署前同事向他貸款2元,並訛稱已向對方償還逾15,500元,被告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裁判官指,基於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向其判處短期監禁屬合適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已還押約3星期以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他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於20198月入職水務署為技工。在此之前,他曾於機電署任職見習二級技術員。於20205月至20215月期間,一名機電署前同事應被告要求,借了6筆貸款共逾36,000元給被告。

被告承認於20206月至11月期間,先後兩次向上述前同事訛稱,曾支付母親醫療費用及需支付母親的手術費用,欺詐該前同事向他借出其中兩筆貸款共20,000元。被告又承認於20214月至7月期間,兩次向該前同事訛稱自己已轉帳共逾15,500元至對方的銀行帳戶,以償還部分欠款。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張傳鴻,24歲,水務署技工,早前承認4項罪名,即2項欺詐及2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第18B(1)(a)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他其後還押懲教署看管。

Ad Block
Ad Block
請接受以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以示你同意am730內之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