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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06:00:00

法例無列明不能轉嫁 市民或需付旅行社印花收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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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又是外遊高峰季節,但報團或購買旅遊套票時,或要「俾多少少」。本港註冊旅行社今日起,可向顧客取回佔團費0.15%的「印花徵費成本」。旅遊業議會主席黃進達指,逾萬元團費的長線團,相關徵費亦只是收15元,預料不會對旅客造成太大影響。
 

黃進達(右)預料,新安排對旅客影響不大。(黃永亮攝)

黃進達(右)預料,新安排對旅客影響不大。(黃永亮攝)

議會今向業界發出指引,旅行社可向顧客取回印花徵費的成本,但「收唔收」或「收幾多」由旅行社自行決定,惟最多只可收回團費的0.15%。而旅行社收取費用時,必須在單據上清楚列明,那一部分款項是「印花徵費的成本」。
黃進達指,以往這個費用由旅行社負擔,但去年底立法會討論「旅遊業條例草案」時,了解到政府沒有列明,有關款項不能由顧客承擔,故通知業界此消息,希望可以藉此減低他們成本負擔。議會亦在上月推出「電子印花」系統,現時約有27間旅行社使用,黃表示將在2020年中起淘汰舊有的「印花機」,由新系統全面取代。

市民購買旅遊產品,收據有印花,可獲更大保障。

市民購買旅遊產品,收據有印花,可獲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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