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報道指,康文署未有按《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將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令職員及衛生署控煙酒辦於有關場地執法基礎成疑。申訴專員公署完成控煙辦人員在康文署部分場地未能有效執法的調查,就康文署的不足之處,提出7項改善建議。
公署調查發現,發現康文署一直沒有為存放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制訂明確指引,未完成法定程序場地涉及場地共583個,佔總數34%,亦與地政總署欠缺溝通及協作,雖然康文署補回存放所有圖則並修改指引,但公眾遊樂場地啟用初期未存放圖則的情況將來仍有機會出現。
公署提出7項改善建議,包括建議康文署積極履行主導部門的角色,與地政總署進一步檢視存放圖則程序,務求從根源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