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新議員守則出爐,梁君彥無明言議員婚外情會否被停職處分(陳芷晴攝)
立法會完成草擬新的議員守則,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違者最嚴重可被停職。不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行為的嚴重程度有客觀及主觀標準,無回應如議員涉及婚外情屬於哪種嚴重程度。
梁君彥今日見記者,提到議員守則訂明對議員操守及工作表現的要求,議員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保持個人誠信,行事要以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為依歸。《守則》訂明議員須在每立法年度完結後2個月內,提交工作報告給市民查閱,增加透明度。《守則》引入按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而釐定的處分機制,包括書面警告、書面警告及當面訓誡,或由立法會通過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議員職務。暫停職務期間無權收取議員酬金及津貼。
無回應婚外情屬於哪級嚴重程度
為執行《守則》,會擴大現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改稱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會按程序處理針對議員不當行為的實名投訴。經立法會授權,監察委員會及其調查小組可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傳召權力調查投訴。被問到如議員涉及婚外情,會屬於哪級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梁君彥表示不能輕談屬於哪個級別,要經調查後審視是否實質影響立法會聲譽。他又指事件的嚴重程度有客觀,亦有主觀標準,需交由委員會調查,「最重要有證據」。而傳媒有很多有關議員的報道,不能每件事主動調查,委員會主要處理實名投訴。不過如委員留意到有議員影響立法會聲譽,會先搜集資料,再決定是否有需要展開調查。
梁君彥表示本屆立法會是完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後的首屆立法會,公眾自然對議員行為和操守會有更高期望。而本屆立法會至今已通過117項有利經濟、民生、社會發展的政府和議員法案,較上屆同期多出98%。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要本著「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宗旨,要做積極的改革者,有為的推動者,致力優化和落實履職機制,更好地服務市民,為香港、為國家發展作貢獻。
另一方面,立法會會改善委員會運作,進一步提高議會效率。議事規則委員會同意容許非事務委員會的委員,加入在事務委員會下成立的政策小組委員會;又規定委員會的職務訪問,要有過半數委員參加才可成行等。此外,會簡化政府帳目委員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以及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的選舉主席程序,如果選舉正副主席只接獲一項有效提名,便會以書面宣布選舉結果,無需舉行選舉會議等。以上有關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以及改善委員會運作的措施,獲通過後會在下屆立法會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