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日炎炎不少男士在寓所甚至街頭,都會脫去上衣赤膊上身示人。有私人屋苑管業處上周向住戶發出通告,指接獲反映稱有住客在走廊赤裸上身,甚為不雅,呼籲住戶在行經走廊時「為他人設想」應穿回上衣。據了解,有關通告來自北角一個私人屋苑。
▼屋苑管業處通告▼
通告同時引用法例及罰則
社交平台近日流傳一份由私人屋苑管業處發出、題為《留意個人儀容事宜》的住戶通告,提到近期接獲部分業戶反映,有住戶在進出單位倒垃圾、整理私人物品時,赤膊上身行經走廊。管業處稱明白天氣炎熱,但指出走廊屬公眾地方,提醒他們要穿回上衣以免影響他人。管業處並在通告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的條文,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分,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罰款2,000元及監禁6個月。
網民:生得靚仔咪唔猥瑣
發帖的網民認為,通告描述就像提到男士赤膊上身等於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會唔會管得太嚴?」有網民戲言犯法與否跟外貌有莫大關係,「重點係條友唔靚仔啫⋯」、「生得靚仔咪唔猥瑣」,亦有人覺得不應先入為主,「可能係女士呢? 點解咁肯定?先入為主覺得係男人,再出post問點解男人唔可以赤裸上身」、「應該係指你住果(嗰)度有女住客唔著衫」。
同時,有網民認同管業處的取態,「的確係不雅」、「作為男,我希望大家都著返件衫,你想露但未必個個想睇」,亦有人不同意,「又唔係除咗衫係人哋門口徘徊,洗(使)唔洗(使)講到咁嚴重,天氣熱又焗,如果我係男人都想除衫」,另有留言指過往曾有類似案例,「高等法院有案例講到明上身赤裸嘅男性係唔會觸犯呢條法例。所以呢個咁嘅通告即係亂×咁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