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外旅行最怕有「意外」,包括航班延誤或取消,以為可以向航空公司據理力爭,但原來不少航空公司列明機票上的航班預定時間,並不構成機票合約的一部分,只能任航空公司安排,致大失預算!有乘客原定直航飛關島,但因航空公司停飛有關航線,航空公司竟為她準備「飛多一日」、至少轉兩次機,先經夏威夷及三藩市再飛到關島的行程。消委會指,航空公司賠償政策透明度低,促業界切實改善。
消委會曾接獲投訴,張小姐今年5月購買了2張明年1月香港到關島的直航來回機票,7月收到該航空公司來電通知有關航線即將停航,公司提供3個改乘安排,其中「不改日期及不另收費」的方案,須到夏威夷及三藩市轉機,單以航程粗略估計,香港飛夏威夷約14小時,轉飛三藩市需約10小時,再飛到關島需約14.5小時,合共38.5小時,約等如直航關島7小時的5.5倍,還未計及轉機所需時間。個案經消委會調解後,最終張小姐放棄旅程並在1個多月後收到全數退款作結。
航班隨時改動不賠償
消委會據機管局提供2018年各航空公司出境載客量資料,揀選20間載客量較高、來自不同地區的航空公司(10間亞洲、4間歐洲、2間北美洲、2間中東、澳洲及非洲各1間)作調查。調查發現,港人較常乘坐的航空公司中16間(國泰航空、全日空航空、香港航空、英國航空、阿聯酋航空等)列明機票上的航班預定時間並不構成合約一部分;4間航空公司(亞洲航空、宿霧太平洋航空、芬蘭航空及德國漢莎航空)註明有權隨時更改航班時間,消費者如遇航程更改致損失未必獲賠償。有9間(全日空航空、亞洲航空、中華航空、香港航空、新加坡航空、卡塔爾航空、加拿大航空、美國聯合航空及埃賽俄比亞航空)更註明可以在沒有預先通知的情況下更改航班安排或未有列明會否在更改航班時間後通知乘客。20間航空公司中,只有中國東方航空表明會向航班取消及延誤的受影響乘客作金錢賠償。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應不時查詢航班時間有否更改,免受改動影響行程。
調查顯示,一旦出現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大致有3種補救方案,包括主動為乘客安排改乘其他航班繼續航程、改期到相同目的地或退款。不少航空公司均會主動為乘客安排預定航班中最早有空餘座位的下一個航班,但因「最早有空餘座位」和「下一個航班」未必能符合消費者期望。退款方面,亞洲航空、國泰航空、香港航空、加拿大航空、美國聯合航空及澳洲航空列明,只會就航空公司可控制的情況下所造成的航班延誤或取消(例如航班調配或機件故障等)才會安排退款。退款計算方法也是五花八門,調查發現大致分3種,包括未使用航段的單程票價、來回機票半價及已付票價減去已使用航段的票價。其中,「已付票價減去已使用航段票價」,若以來回機票價,減去以「單程票價」計算的使用航程部分的價值,退款部分或所餘無幾,因一般單程票價相對較高。另外,有航空公司會以「帳戶結餘方式」退款,並要在限期前使用,部分只有90日;亦有不少間航空公司表明不會為聯營航班承擔任何責任及協助,而消委會調查的20間航空公司,均有條款例明只適用於向航空公司直接購票的機票,若經旅遊網站或旅行社購票,或增加日後索償時間和難度。
調查又發現,歐美等地區針對航班延誤及取消較亞太區航空公司有較嚴格法例要求,相關航空公司對乘客保障和資訊透明度較完善。曾任民航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也指,歐盟對於任何歐洲的航班有一個明確的罰則,如航班延遲超過5小時,乘客可取回買機票的錢,而乘客取消機票,航空公司亦會按里程退回金額,認為香港的航空公司應自行制定罰則,或由政府向本地航空公司強行制定公平公開賠償方案或罰則,令乘客不用每次都需要與航空公司「拗數」。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不時留意航班資訊。(林俊源攝)
據網上數據粗略估算,香港飛到夏威夷機程約14小時,轉飛三藩市需約10小時,再飛到關島需約14.5小時,合共38.5小時,相比直航關島約7小時相差逾5.5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