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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4:30:18
日報

警西貢放蛇 紅的司機籲「改坐綠的」 司機拒載罰500元嘆「好心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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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拒載

香港的士分為市區的士、新界的士和大嶼山,落旗和跳錶收費均有不同。(資料圖片)

一名市區的士司機年初在西貢公眾碼頭的士站拒絕「放蛇」警員要求前往西貢內一間酒店,並著對方「你過對面搭綠的(新界的士)」。該司機被控一項拒載罪,案件昨(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他求情時指只是按行規處事,提醒前往新界地區的乘客改乘綠的,可以較低價錢獲取相同服務,嘆自己「好心做壞事」。暫委裁判官判他罰款500元。

被告林松金被票控一項的士拒絕租用罪;案發於今年1月22日早上11時34分,警員當日喬裝乘客在西貢公眾碼頭市區的士站「放蛇」,登上被告的士時要求前往西貢海灣酒店。被告當時著對方「海灣酒店,你過對面搭綠的」,拒絕接載警員。其後另一名警員登車要求前往將軍澳港鐵站,被告隨即開車,警員遂表明身份指被告拒載,被告強調稱自己並非「揀客呀,你咁做我都冇嘢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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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求情時解釋,每個行業有行規,如當市區的士到新界候客,遇上欲前往新界或附近地方的乘客,司機會提醒乘客可改乘新界的士,讓他們以較低價錢使用同一服務。形容「如果你話呢件事我係錯嘅,我只可以話我係好心做咗件壞事。」被告另呈上他於2021年獲乘客提名參與「優秀的士司機選舉」、乘客在的士平台的表揚及嘉許,以及在今年8月路不拾遺獲警員感謝的資料。

暫委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有悔意、乘客表揚等,指被告在事件只是想提醒乘客有更佳選擇,判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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