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鼎鑫商貿公司日前獲批近5,300萬元合約,向港島和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的樽裝水,惟政府物流署指未能信納鑫鼎鑫能夠繼續履行合約,暫停其合約,並交由警方跟進。警方經調查後,日前以涉嫌「詐騙罪」拘捕一對夫婦,分別為涉案公司的董事和股東,兩人涉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特定公司生產;另追緝一內地男子。經追查後,發現飲用水由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生產,並在元朗牛潭尾檢獲約2,600支相關飲用水,另3萬支水已送到各區。物流署昨決定即時終止相關合約,以及另外3張化學品合約。

物流署昨晚指,基於早前取得的供應商營運資料,以及警方執法行動,有理由相信鑫鼎鑫未能繼續履行合約,故決定根據合約條款即時終止相關合約,以及另外3張與其負責人有關聯的化學品合約。署方會繼續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總警司黃震宇表示,今年3月,政府物流署透過招標,購買香港及部分離島政府辦公室的樽裝飲用水,並於6月向一間服務供應商批出合約,而其在招標文件聲稱會採用一間指定內地公司提供的樽裝飲用水。惟8月初該指定公司致函物流署,指並沒有與該服務供應商合作,亦未有生產政府辦公室的飲用水。

黃震宇(右)和孔慶勳交代調查詳情。(林俊源攝)
曾向樂百氏索水質報告 標籤所列兩公司撇清關係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孔慶勳表示,警方上周五接獲物流署舉報上述事件,翌日跟進調查。她指,期間接觸該特定公司負責人,對方聲稱並無向物流署供應飲用水,亦不認識中標公司;又指兩名被捕人和該名通緝人士曾接觸該負責人,並索取公司的水質報告,此後彼此再無接觸。標籤上另外兩間生產商亦澄清與涉案公司沒有合作關係。警方透過追查物流供應鏈,在元朗牛潭尾的貨倉,檢獲約2,600支飲用水,相信是供應給香港島及離島區政府處所;經追查後,料上述飲用水源自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再經一個本地中轉倉送往各區;至本周日已經送出約30,000支樽裝水。根據物流署資料顯示,這些水曾在7月兩度檢測,上周五亦經政府化驗所檢測,證實為可以安全飲用。孔慶勳指,警方會到涉案的東莞水廠調查,亦會進一步調查3名涉案者在案中的角色。

涉案公司位於北角的辦公室重門深鎖。
據悉署方仍未「交水費」
警方周日清晨在涉案公司位於北角的辦公室和鯉景灣住所,拘捕一男一女,分別61和57歲,兩人為夫妻,是涉案公司的董事和股東。警方亦檢獲懷疑偽造的招標文件和手提電話等。警方亦正通緝一名內地男子,相信他有參與案件。警方指,據初步了解,涉案公司與物流署簽署的合約包含30日「找數期」,相信署方仍未付款,會作向署方了解跟進。
林健鋒:從未為涉案公司發水質證明書
據了解,鑫鼎鑫曾向政府提交由「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發出的水質測試證明書。惟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董事、立法會議員林健鋒否認曾為鑫鼎鑫作檢定或發出證明書。
涉案的鑫鼎鑫商貿位於北角辦公室,昨重門深鎖。食環署在門外張貼告示指,指該公司在本月9日進口一批樽裝水到香港,涉嫌違反食物安全條例,即未登記為食物進口商而經營食物進口業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稱將採取三重行動調查事件,包括邀請審計署就今次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進行審查,查找不足之處。審計署回應指,調查事項屬機密資料,不可披露是否正考慮或正在調查任何事項;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的招標過程屬審核範圍之內,必會查找不足,如發現有不足之處或違規情況,定會如實報告,當中包括以管理建議書的形式,提出可改善之處及建議交予相關部門跟進。
立法會已轉飲屈臣氏樽裝水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已收起鑫鼎鑫樽裝水,改向屈臣氏採購樽裝水,綜合大樓所有飲用水機的樽裝水,已全面更換為屈臣氏樽裝水。秘書處說,一直透過物流署合約供應商,為大樓部分公用地方和秘書處辦公室,採購飲用水機樽裝水,今年7月下旬起,跟隨政府改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採購樽裝水。
秘書處之後會在大樓不同位置安裝過濾自來水的水機,未來數月在可行情況下陸續安裝更多自來水飲用水機,取代樽裝水飲用水機。秘書處近期已委託獨立檢測中心加強抽樣檢測自來水及飲用水機樽裝水的水質,符合安全飲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