鯉魚門邨發生天降鈔票案。(fb「張琪騰」圖片)
鯉魚門邨發生天降鈔票案。
今日(17日)早上8時24分,鯉魚門邨鯉生樓一堆紙幣從天而降,散落在大廈對開地面,部分有被燒過痕跡,一名保安發現後報警。警方接報後到場調查,並檢獲相關紙幣,經點算後共有88,030元,當中有26,030元的紙幣被燒毀。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1隊跟進。
觀塘區區議員張琪騰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今早8時多鯉魚門邨有居民從樓上撒錢,房署即時圍封現場並及時報警,警員已上樓逐戶拍門了解情況。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10年
翻查資料,鈔票屬於發鈔銀行所有,市民提款後只擁有該鈔票的使用權,任何人士塗污、毀壞、在鈔票上簽名、或燒毀鈔票都屬違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鈔票亦列入財產一項,任何人士若在沒有合理解釋情況下,破壞或損毀他人財產都屬違法,違法者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