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法庭昨裁定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和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四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香港律師會就裁決發表聲明,稱留意到案件裁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部分媒體形容審訊及定罪為「虛假審訊」,律師會對有關說法深表遺憾。
律師會表示,《基本法》確立了香港司法獨立的憲制地位,包括訂明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憲制職責是依法審理案件,《基本法》規定,法官和司法人員應當依法律審判案件,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司法誓辭均要求他們無畏無懼地捍衛法律和維持司法公義。
未有任何一方提出受不公平待遇
律師會指出,「黎智英案」根據國安法第46條,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歷時156天。各方均有法律代表,留意到在審訊過程中,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
律師會指對於部分媒體將有關審訊及定罪評論為「虛假審訊」深表遺憾,並呼籲各界充分了解及細閱裁決理由書。律師會強調,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法官的誠信與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