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佩認為,改善「M」品牌資助目的是有效精準分配資源。(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去年球星美斯缺陣「香港隊VS國際邁阿密CF表演賽」引起全城嘩然,由於活動獲「M」品牌計劃支助,政府事後亦因而展開檢討。當局昨公布「M」品牌優化措施安排,包括訂下總資助上限;強化監察機制,求申請人在活動完結後提供經濟效益、訪客數字等資料等。局長羅淑佩表示,品牌日後會聚焦資助國際性公開賽事,不設資助項目上限,強調並非每一個獲批的申請賽事,也獲得1,500萬元上限的資助,不擔心新標準會窒礙體育發展。新優化措施將適用於所有在9月中以後收到的申請。
文體旅局和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完成檢討,並公布新一輪優化「M」品牌計劃的措施,措施將適用於9月15日後後收到的「M」品牌活動申請。其中,評分標準優化,政府在審批時會特別考慮項目對香港體育及展、旅遊推廣和對本地經濟效益的成效。資助賽方面,每項活動的總資助上限訂為600萬元至1,500萬元,大型體育賽事的首3年直接補助金亦會由首年的600萬元逐年遞減至400萬元,以鼓勵主辦單位尋求私人贊助,同時試行將選擇非康文署場地或香港大球場的活動租場補助金撥款上限從100萬元增加至300萬元。
政府又提到,每半年亦最多資助3項表演賽或邀請賽,同一系列的錦標賽或巡迴賽中亦只會每年資助一項較高級別的賽事。活動主辦單位在簽署資助協議條款及提交保證書等後,可在活動舉行前最多獲發放合資格配對撥款的50%;當局將按現行做法核查及評估活動情況,如主辦單位未能按申請時提交的計劃,包括球員陣容、觀眾人數、等舉未能達成關鍵績效指標目標,有機會獲調整最終發放的資助金額。申請人在活動完結後亦要提供經濟效益、訪客數字等資料。
羅淑佩:目的是有效精準分配資源
文體及旅局長羅淑佩昨提及檢討結果指,改善設施已經獲體育委員會、大型體育事務委員會通過,改善「M」品牌資助目的是有效精準分配資源,會對申請賽事項目作更嚴格甄選。她續指「M」品牌目前希望集中資助排名或分數賽事,但並非不考慮資助表演賽,惟須證明經濟和旅遊效益。她說如果是非國際性賽事,但對香港發展有幫助的,主辦方可考慮康文署等部門旗下的資助,相信不會窒礙體育發展。
身兼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民政及文體事務發言人鄭泳舜對改動表示歡迎,認為M牌制度經優化後,有助香港選定具潛質的旗艦體育活動,從而早作部署,加強宣傳及推廣。他期望日後在吸引海內外旅客方面多做功夫,提供完善旅遊配套作配合。
同類賽事以檔次優先
至於短期內若有同類賽事舉行,是否可能不會同獲批資助?羅淑佩表示活動內容多種多樣,可能牽涉不同隊伍、不同盃賽,所以不會出現「一個體育項目得到一次資助,呢一年就唔可以有同類項目得到另一次資助」的情況,但如果是同一系列的賽事,「有低檔次、高檔次嘅話,當然會考慮最高檔次嗰個優先」,詳情要逐個項目去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