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表示,選樓換樓的宏福苑居民入伙前仍可獲租金津貼及住過渡屋。(資料圖片)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未來數天「一戶一社工」將會接觸宏福苑的居民,經他們同意後,「解說專隊」就會直接聯繫業主解釋各方案細節。如果業主已經選定方案,下一步期望在5至6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果選擇以現金收購方案,居民最快在第3季內會收到錢。他表示,「樓換樓」居民如透過「特設銷售計劃」選購的新單位,要2年半後才入伙,入伙前會繼續發放現有的每年15萬元租金津貼,而住在過渡房屋的居民在過渡期內亦可繼續居住。
黃偉綸今早(23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未來如果有業主在限期後仍不願意出售單位,政府就要另立法例處理,但強調政府非常尊重私有產權,現有的收回土地條例及強拍條例都不適用於此。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如果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設定的時限以後才達成共識,政府會因應情況,將來再抽調其他單位供業主選購。他又說管理公司正與政府了解相關情況宏志閣的維修工作,據他了解將動用龔如心慈善基金聘請相關專業人員處理,政府亦會提供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