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去信政府促考慮原址重建,倡建額外單位抵銷成本。(資料圖片)
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未有提及原址重建,有居民去信特首李家超及多名官員,並附上47頁具體建議書,指有427名受災居民明確表示不求賠償只求「原地歸根」,希望政府再次考慮原址重建的可行性。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理解部分居民對原址存有情感,但原址重建需時太長,亦存在甚多不確定性;另一方面,很多居民表示希望早日遷入新居,另有部分居民則表示因為心理上存有恐懼,未能返回原址居住。發言人續說,早前在問卷中,83%受訪業主已明確表達應以「速度為先」,期望盡快解決長遠居所安排,政府亦已在多個場合闡明,基於以上原因,原址重建並非最合宜的選項。
聯署信中,居民向政府自大火以來的奔波和盡心安置表示感激,但「收購業權」與「樓換樓」方案遺漏未受波及的宏志閣,導致同一地契下的屋苑面臨被強行切割的命運,可能在法理業權處理上引發長遠混亂,希望政府將宏福苑8座樓宇視為整體,重新納入規劃框架,並將「原址重建」作為並行的選項,讓居民有選擇空間。
建議書當中指出,興建3至4座40層高大廈可提供2,640至3,020伙,重建總成本約38至43億元,認為政府可以適度增加地積比率,額外興建的單位可為政府帶來收入,抵銷收購與安置成本,減少公帑負擔,若採用新型預製建築技術更可大幅縮短興建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