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翌日,首次展示和使用紫色警告旗。(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港區國安法》實施6周年,2020年法例生效翌日警方便首次向參與遊行及示威的人士,展示全新的紫色警告旗,警告有關人士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警方最新拆解製作有關旗幟的背後故事,包括為何會選用紫色、事前如何保密製作旗幟等。
不能重複防暴隊已使用顏色
西九龍機動部隊警長李灝明在保安局製作的節目《國安檔案解密》稱,警隊為配合《港區國安法》實施要盡早準備,包括設計合適的警告旗幟。他指出,除了要考慮警告字眼,亦要「謹慎處理」旗幟顏色,既不能重複防暴隊已使用的顏色,亦要採用能突出字句的底色,「如果用青色或綠色做底色,字體會唔夠明顯。」
警方最終選擇用紫色,作為警告在場人士或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行的旗幟。李灝明表示,由於事前國安法尚未正式公布生效,為了保密便連夜在警察總部自行印製警告旗,又說自此之後警方國家安全處和特區政府國家安全宣傳相關工作,都採用紫色作為標誌顏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