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橋拖屍案無業男誤殺罪成,押後至8.10判刑。(資料圖片)
2022年一名無業男子於洪水橋住所內以棍擊斃女友,以板車拖運屍體時被途人發現,他被捕後承認為助女友減肥錯手將她打死。陪審團早前以5比2大比數裁定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案件原定今日(6日)在高等法院求情,法官張慧玲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以待索取心理報告。
被告吳家聲(29歲),否認於2022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在香港元朗洪水橋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葉芷清,但承認阻止合法埋葬葉芷清的屍體。被告開審前擬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經過11日審訊後,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誤殺罪成。
案情指,被告和事主為同居情侶,與事主的契家姐及契姐夫同住於洪水橋一單位。案發當日清晨,被告在元朗一帶拖著板車,有途人發現板車露出人腳,於是報警揭發事件。被告被捕後承認事主為他的女朋友,因一時錯手用棍將她扑死。驗屍結果顯示,死者頭部和身體多處受傷,頭頂有鈍器引致的傷痕,後腦位置大面積出血,身體逾半遭腐蝕性液體燒傷,死因是窒息、頭傷和大面積皮膚燒傷。
若看管不力亦會遭毆打
被告自辯稱,案發前約一個月,契家姐要求事主減肥,除了著事主做運動,亦不許事主睡覺,她又吩咐被告如果見事主入睡便要叫醒她,若被告看管不力亦會遭毆打。被告又稱,因為害怕契家姐,所以契家姐在場時一定要打事主,他曾取木棍毆打事主手臂,最終事主被他打至一動不動,皮膚已嚴重腐化。
被告指,契姐夫發現事主死亡後,曾建議他以紅白藍膠袋裝屍、床褥捲屍、膠紙綑綁、肢解或焚屍,但他表示太重,又幻想到血腥的肢解片段,故不敢下手,最終以棉被、膠紙及保鮮紙包裹死者,以垃圾袋蓋上全身,用板車搬屍出門,計劃棄屍、找途人協助或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HCCC340/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