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入稟申充公黎智英逾1.2億財產,明日審期取消將另定日期。(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早前被判囚20年。政府入稟高院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案件原訂明日(8日)開庭處理。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並無聆訊排期。律政司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表示,明日聆訊已取消,將另訂聆訊日期,司法機構將不會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根據律政司的入稟文件,要求充公的資產至少1.27億元,除了涉及黎及多間公司戶口及股份外,亦包括黎的助手Mark Simon持有的公司。至於黎早前就科技園欺詐案上訴得直,獲退還的200萬罰款,及黎曾支付的1,000萬元保釋金,亦被列為要求充公財產。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2條,即「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並按《實施細則》申請充公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