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4銀行户口洗黑錢400萬,28歲內地男加監判囚33個月。
警方於2024年3月14日接獲一宗關於電話詐騙的報案,一名60歲本地女人表示較早時間收到騙徒電話,對方自稱為某網購平台職員,並指受害人參加了會員計劃需要繳交平台費,當受害人要求取消繳費時,騙徒聲稱將電話轉駁至銀行以協助取消繳費。隨後,騙徒指受害人的銀行資料錯誤,要求受害人將特定金額款項存入指定銀行戶口以作解封。當受害人信以為真,按照指示過數後與騙徒失聯,最終無法取回金錢才發現自己受騙。
警方隨後展開調查拘捕一名28歲內地男子,他涉嫌以4個銀行戶口分別清洗合計近4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案件今日(13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認4項「洗黑錢」罪,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為了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過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五分之一刑期,最終判處監禁33個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