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書店有責任確保書籍不違法。(資料圖片/鍾式明攝)
日前警方在旺角兩間書店拘捕5人,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目前5人獲准保釋外出,警方將會繼續調查,又強調法律清楚講明藉一些物品包括刊物,煽動對特區政府或司法機構的不信任,或者挑撥憎恨就是犯法,以往的案例就包括「羊村案」。
不可能不知道內容 就售賣書籍
鄧炳強在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賣書的人有責任確保出售的書不違法,並以餐廳作例子,賣食品的人要確保食物不會令人中毒、肚瀉,雖然未必每樣食物都要「食一啖」,但總有方法知道食物來源或成分。他相信書店老闆不可能不知道書中內容情況下就售賣,又強調「無揭開看過」並非一個藉口。
對於市民外遊買書回港,入境時才被發現有問題。鄧炳強表示,有足夠證據才拘捕和檢控。被問及最嚴重後果是否沒收書籍,他指每宗案件情況不同。
鄧炳強強調,國家安全工作「只有進行時、並沒有完成時」,因為國安風險仍然存在,包括外部勢力、本土恐怖主義、「軟對抗」和潛逃人士,要不停檢視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才可以做到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