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隊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承認洗黑錢1060萬元,判監41個月
前港隊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承認在2021年犯下5項洗黑錢罪,涉款1,060萬元,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1個月2星期。
案情指有騙徒假扮內地官員,指稱兩名事主參與詐騙活動及洗黑錢,要求事主將款項存入提供的銀行帳戶。警方調查後,發現涉事款項存入被告招文韜的不同銀行帳戶,部分金額更在即日轉帳至其他不知名人士。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Telegram上看見賺快錢的廣告,對方表示只需提供銀行帳戶讓公司做生意,公司會向被告支付1%生意額作為報酬。求情亦指,被告在2015年至2024年是港隊劍擊運動員,獲得卓越成就,及後任兼職劍擊教練。被告案發時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去年則因非禮案被定罪。
批評被告自私、輕率
暫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時指,兩名事主因詐騙損失約820萬元,當中經被告帳戶清洗的黑錢約210萬元。他指若非被告提供戶口協助清洗黑錢,騙徒不可能順利收取贓款。再加上被告開設5個銀行戶口時已有疑心,但仍然貪圖金錢報酬,無視顯而易見的違法風險,屬自私、輕率及罔顧法紀。法官接納控方加刑申請,最終判監41個月2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