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童在港鐵兆康站內踩單車,單車後座綁上兩個大喇叭和播放機。當他駛經拍片者時,操普通話爆粗大喊:「我X你媽的!」(Threads)
社交平台Threads流傳一段標題為「無家教」的片段,一名男童在港鐵兆康站內踩單車,單車後座綁上兩個大喇叭和播放機。當他駛經拍片者時,操普通話爆粗大喊:「我X你媽的!」,及後往輕鐵方向離去,當時大堂未見有人。有網民指該名男童的行為已違反港鐵附例。《am730》正向港鐵查詢相關事件。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8H條「粗言穢語」,任何人在鐵路處所上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最高可被判罰5,000元。此外,第 4A 條「不准帶妥車輛/單車進入鐵路處所」,未獲港鐵公司許可,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時間將單車、電單車或類似的運輸工具「駛過、傳過、帶過或引領其橫過」鐵路處所的任何部分,違者可被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港鐵人員會留意乘客攜帶大型物件及單車等情況和檢查,亦會要求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乘客離開港鐵範圍,並向他們發出書面警告,提醒他們須遵守相關規定。職員亦會在有需要時,向違規乘客發出擬檢控通知書,之後會由公司的法律部門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