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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03 17:03
更新:2026-Aug-03 17:03

男保安涉社交媒體留言煽惑「投白票」 官指時間短言辭非最差判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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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安涉社交媒體留言煽惑「投白票」,官指時間短言辭非最差判緩刑3年。(資料圖片)

男保安涉社交媒體留言煽惑「投白票」,官指時間短言辭非最差判緩刑3年。(資料圖片)

一名男保安員承認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貼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今日(3)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緩刑3年。

被告林國偉(38),保安員,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於去年1028日,在一則保安局長鄧炳強警告勸人不投票、投白票屬違法的帖文中,以帳戶名稱「Steve Lam」三度留言,包括「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其實唔投都無錯,而家投唔投都無分別」等。被告於124日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獨自擁有上述帳戶並曾留言,表示留言目的是向公眾表達其觀點。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稱,同類案件一般需判處監禁式刑罰,惟考慮到被告初犯,沒有刑事紀錄,而且本案犯案時間短,被告所用的文字欠缺深度,言辭並非最差,加上其追蹤人數少,遂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WKCC19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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