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在全港多區檢獲逾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衛生署在全港多區檢獲逾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衛生署在全港多區檢獲逾140盒報稱有止痛功效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大部分產品包裝均以日文標籤,2名分別36和40歲男子涉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和第1部毒藥等被捕。人員昨日到尖沙咀和旺角執法,在3間店舖檢獲這批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產品沒有附印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疑是含有「布洛芬」和「二氫可待因」的藥劑製品。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衞生署提醒市民,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