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發證明書,批准11名罪成被告上訴至終院。(資料圖片)
「35+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監禁,12名罪成被告提出上訴,律政司另上訴劉偉聰罪脫。上訴庭今年2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中11人不服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現時暫無排期聆訊,上訴庭今早(10日)公布發出證明書,批准11人向終院申請上訴。
上訴庭今年2月宣判駁回涉案被告及律政司上訴,被告黃碧雲、鄒家成、林卓廷、何桂藍、余慧明、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吳政亨及楊雪盈不服,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僅黃子悅放棄再上訴。
案件編號:CACC253/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