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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12 04:00
更新:2026-Aug-12 04:00

引無人機打擊危險駕駛 警拘10司機扣查10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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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扣查十輛涉案車輛。

警方扣查十輛涉案車輛。

警方早前在觀塘繞道一帶重點打擊危險駕駛,並運用無人機進行高空觀察及搜證,配合隱形戰車執法。行動中,拘捕10名司機,扣留10輛私家車及電單車作進一步檢驗。警方指,透過無人機實時監察及錄影,更全面掌握涉案車輛的行駛情況,並將拍攝所得影像作為搜證資料,加強舉證能力。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於本月3至10日,在觀塘繞道一帶重點打擊危險駕駛。行動中,拘捕9男1女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年齡介乎25至51歲,並扣留7部私家車及3部電單車作進一步檢驗。各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潘俊豪表示,觀塘繞道是其中一條主要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繁忙,人員有恆常巡邏和執法。為進一步提升打擊危險駕駛的能力,部門首次引入無人機參與行動,適時調派地面人員跟進。

他表示,有被捕司機涉嫌以極高車速行駛,更在車流中左穿右插、險象環生。無人機優勢是機動性高、監察面廣,有助高空觀察目標車輛動態,並將拍攝所得影像作為搜證資料,加強舉證能力。同時,地面部署的隱形戰車可按指示安全尾隨目標車輛,並在合適時間採取執法行動,亦可靈活調動支援車輛配合部署,提升整體行動效率及安全性。

潘俊豪又表示,運用無人機不但有助提高執法成效,亦能節省大量前線人手資源。警方未來會繼續研究在不同交通執法工作中引入科技元素,以提升執法效率及保障道路安全。

警方提醒,危險駕駛屬極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涉事司機往往高估自身駕駛能力,低估路面突發情況所帶來的風險,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後果可以十分嚴重,危及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年,並須停牌最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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