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旅客會專程來港購買藥材和藥品。(蘇文傑攝)
藥品、藥油和藥材是不少訪港旅客的必買手信,若購買時遇上不良銷售手法,或令快樂的旅途變得失色。消委會表示,近年在「藥品、藥材和保健產品」投訴個案中,涉及銷售手法佔兩成半,亦不時接獲涉及影射產品、產品數量不足或品質爭議的投訴,情況值得關注,促請業界殷實經營,提升消費信心。
投訴人A來港旅遊期間,在A藥店購買了數款藥油及藥品,付款約250元。返內地後檢查發現,其中一款藥品的包裝和英文名稱與心儀品牌在細看下有差別。心儀品牌印有兩個有翅膀的天使,惟購買的藥品則印有一對鳥兒;英文名稱亦相差兩個英文字母。
另一款藥油的有效期限不足半年,遠短於一般三年的有效期。投訴人質疑A藥店以影射商品混淆消費者,因而不敢使用並向消委會投訴。經消委會轉介後,A藥店主動透過即時通訊軟件與投訴人跟進,並同意全額退款。
磨粉後單位「斤」變「錢」 價格增160倍
另有旅客在D藥店購買「黑節草」,因店員未明示計價單位,誤以為「280元」為斤價而購買半斤。店員未告知總價即將藥材磨粉,隨後改口以「錢」計價索價22,400元。投訴人被迫以11,000元(為預期的160倍)購入近半藥材。海關調查後,店員因涉「斤變両」等不良營商手法罪成,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賠償11,000元。
沈朝暉:保留正式發票或收據
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指出,2023年至今藥品及保健品投訴連續3年上升,累計達5,107宗,其中不良銷售手法佔25%,約四成由旅客作出。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物時應清楚表明心儀品牌並留意防偽特徵,確認計價單位,如「斤、両或錢」,在貨品未確認金額及同意購買前,切勿讓商戶切片或磨粉。此外,消費者應索取並妥善保留載有詳細資訊的正式收據,如遇問題應拍照存證並聯絡商戶,協商不果可求助消委會,涉不良營商手法則可致電海關熱線182 8080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