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無業女子涉嫌於3月在香港仔東勝道「電訊數碼」外與另一名人士冒充警察,並偷竊手機等財物,涉款逾6,000港元。(Google Map/資料圖片)
一名41歲無業女子涉嫌於3月在香港仔與另一名人士冒充警察,並偷竊手機等財物,涉款逾6,000港元。該女子其後被捕,並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罪及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等待與同案另一名被告的案件合併處理。被告並無保釋申請,須還押。
41歲被告陳敏婷,報稱無業,被控於2026年3月9日,在香港仔東勝道「電訊數碼」外,與李旭騏冒充公職人員,即警務人員。她亦被控於同日同地,與李偷竊一張八達通和一部藍色iPhone 13 Pro,共值6,200港元,而上述物品為一名麥姓男子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 215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