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收「網購平台」通知貨件寄失,按指示填提款卡密碼失1萬元。(守網者Facebook)
近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接獲銀行報告,有騙徒透過釣魚短訊或電話,假冒商戶以退款或賠償為由,要求提供提款卡及密碼等資料,背後目的是用以綁定非接觸式流動支付服務,進行未經授權交易。
要求視像通話及分享螢幕
警方亦接獲同類案件,一名年近80歲退休男子收到假冒「網購平台」通知,指其貨件寄失,將會對受害人作出賠償,要求受害人以手機通訊軟件WhatsApp與銀行客服聯絡,受害人按指示對「假銀行客服」發訊息後,對方以WhatsApp致電受害人,並向受害人提供一條假網站連結,「假銀行客服」要求受害人進行視像通話及分享螢幕,聲稱引導受害人完成賠償程序,期間指示受害人在假網站輸入提款卡及密碼等資料,及後受害人收到銀行通知有兩筆海外未經授權交易,損失約1萬港元。
騙徒在取得自動櫃員機提款卡資料及密碼後,有機會使用不同方式將提款卡綁定至騙徒手機的非接觸式流動支付服務,綁定過程中,騙徒可能需要受害人手機收到的一次性驗證碼,或需要受害人登入網上銀行批准「綁定」。為保障戶口安全,警方提醒要提防聲稱退款或賠償的短訊或來電,切勿點擊任何不明連結及在視像通話中分享螢幕,亦切勿透露提款卡資料、自動櫃員機密碼、網上登入名稱密碼及一次性密碼,在網上銀行確定批准綁定提款卡前須謹慎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