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2026年4月18日有小巴與貨車相撞12人受傷,76歲小巴司機認危險駕駛罪。(now新聞台畫面)
76歲小巴司機今年4月在青衣駕駛小巴時,疑未發現前方貨車,撞上車尾,令車上12名乘客受傷。司機被控危險駕駛罪,他今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被告感內疚,事後主動向運輸署交出小巴牌照,不打算再駕駛,重犯機會低。裁判官黃國輝指事件導致多人受傷,幸傷勢不重,考慮被告初犯,判罰款3000元及停牌9個月。
76歲被告楊任深,被控4月18日在青衣青康路近燈柱W4663(往涌美路方向)危險駕駛一輛小巴。案情指當時貨車停泊左一線,被告所駕駛的小巴在左二線行駛,車上有14名乘客。被告欲切入左一線時,未察覺貨車停泊,從而沒有減速或煞車並撞到貨車尾部,令小巴前方嚴重損毀,車上12名乘客受輕傷,另有2人翌日自行求醫。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調查顯示被告應在25米外發現貨車,並有至少7秒時間反應,但他無減速下撞向貨車,遠遜於小心謹慎駕駛者的應有水平。
被告主動交小巴牌照
辯方求情,被告自1980年已考獲駕駛執照,紀錄一直良好,案發時已兼職駕駛小巴約18年。被告對事件感內疚,事前本已打算退休,事後主動向運輸署交出小巴牌照,不再駕駛,重犯機會極低。
案件編號:STCC339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