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日(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取得法律意見後,申請新增14項控罪,以及修訂原有兩項控罪(資料圖片)
一名44歲休班水警與其46歲妻子,涉在5月兩度在紀律部隊宿舍襲擊外傭,令事主頭、手受傷,兩人共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1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取得法律意見後,申請新增14項控罪,以及修訂原有兩項控罪,指兩人今年3至5月期間,先後16次襲擊外傭。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批准修訂控罪,另應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18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兩名被告續准以1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為44歲的黎鶴齡,報稱公務員,及46歲的許珞珩,報稱家庭主婦,兩人原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修訂控罪後,黎被控8項普通襲擊,許被控4項普通襲擊,兩人另同被控3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警方曾指黎已被停職,他被停職前駐守水警西分區。
就黎被控8項普通襲擊,指他3月6日至5月24日間,8度在黃大仙豐盛街55號豐盛街紀律部隊宿舍1座某單位,襲擊女子Bulong Rosmir Baay。就許被控的4項普通襲擊,指她在5月2日至20日,4度在上址襲擊同一名女子。兩人同被控3項普通襲擊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兩人在5月19日至25日,四度在上址襲擊同一名女子,其中25日的襲擊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KTCC104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