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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Sep-29 15:22
更新:2026-Sep-29 15:22

緬甸詐騙園區|美容師誘騙兩女赴泰 求情稱不涉恐嚇 官怒斥持槍也叫無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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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師誘騙兩女赴泰,求情稱不涉恐嚇,官怒斥持槍也叫無恐嚇。(資料圖片)

美容師誘騙兩女赴泰,求情稱不涉恐嚇,官怒斥持槍也叫無恐嚇。(資料圖片)

一名美容師涉於誘騙兩名女子赴泰,實際轉賣到緬甸的詐騙KK園區,兩女事主家人最終要各付逾20至30萬港元贖回兩人。美容師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原定今日(29日)判刑。辯方求情指案件不涉恐嚇,法官謝沈智慧指事主遭持槍男子押解到園區,怒斥持槍已屬恐嚇手段,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判刑。

被告潘心怡(33歲),美容師,承認一項欺詐罪,指她於2024年11月某日至2025年1月11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藉作欺騙,並意圖詐騙誘使彭姓及廖姓女子,在2024年12月27日至28日離港外遊,導致她能從中獲益,或導致二人蒙受不利。

法官要求辯方澄清書面求情,辯方指本案有別於另一宗涉誘騙他人到KK園區的馬智豪案,指本案不涉恐嚇元素。法官聞言即怒指,兩名事主原被索50萬美元,「呢兩個女仔有冇可能俾得到?咁即係唔使走啦」,後來事件在網上發酵才降低贖金。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判刑,指須更多時間考慮判刑。

美容師誘騙兩女赴泰,求情稱不涉恐嚇,官怒斥持槍也叫無恐嚇。(資料圖片)

美容師誘騙兩女赴泰,求情稱不涉恐嚇,官怒斥持槍也叫無恐嚇。(資料圖片)

稱泰國境內運送泰銖以換取報酬

案情指,24歲姓彭和21歲姓廖的女子分別認識被告一年多及一個月。2024年11月下旬,被告在一次晚飯問兩人是否有興趣到加拿大及日本旅行,又稱會承擔所有旅費。兩名事主表示有興趣,但無談及確實出發日期。同年12月27日,被告通知事主同日晚上9時往泰國,指須幫忙在泰國境內運送現金泰銖以換取報酬,廖曾拒絕,但在被告和彭再三請求下同意。

被告本稱會與二人坐同一班飛機,出發前又要彭刪除她們之間的所有對話紀錄,廖因為遲到,直接到機場及與彭一同飛到泰國,最終被告並未隨行。兩名事主到埗後由一名泰國男子接走,翌日早上醒來發現正被送去清邁。後來被5名持刀棍的男子沒收財物,並押解上船過河,其後再有6名身穿軍服及持槍的男子,將她們押上一輛黑色車,再換數次車後,二人獲知已被販運至緬甸。

兩名事主事後獲告知,她們被人以2.7萬美金賣到園區,若想離開就要支付50萬美金,或達致同等金額的業績。二人在園區內學習話術,及如何詐騙富裕的海外華人。至去年1月,「老闆」表示稱有人在尋找她倆,兩人支付2.8萬元美金費用就可以離開。兩名事主其後聯絡到家人,彭家支付了110萬泰銖及10萬元人民幣,廖家則付了約21.2萬港元。兩人在2025年1月8日獲釋,並取回個人物品,同月11日返港。

案件編號:DCCC69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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