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張閏龍涉嫌非禮兩名診所護士,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非禮罪脫,改判普通襲擊罪成
牙醫張閏龍涉嫌非禮兩名診所護士,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非禮罪脫,改判普通襲擊罪成,罰款6,000元。
被告張閏龍案發時47歲,涉嫌在2023年9月23日,在荔枝角宇晴滙「張閏龍牙科診所」猥褻侵犯女子X,同年10月16日在同地猥褻侵犯女子Y。辯方質疑兩名女事主透過另一名前護士聯繫,聯合誣告張閏龍。前護士作供時指是幫助兩名事主溝通,令女事主X也決定報警。裁判官裁決時認為無基礎顯示X及Y聯合誣告。不過,裁判官指出事主Y證供不合常理,在關鍵情節上的說法與書面供詞不同,裁定被告相關1項非禮罪脫。
至於女事主X的作供,裁判官認為她的證供清晰直接,被盤問時無動搖,決定接納其供詞。事發時不足20歲的事主X,當日初次上班,指張閏龍雙手從後環繞她,捉住她的雙手使用針筒。被告又曾用手搭X的肩膀,並把頭靠在X的肩上,提及壓力大。
裁判官裁決指張閏龍可從旁口述或示範,無理由伸手環繞女事主。但此不屬於明顯猥褻侵犯,也沒有進一步行為,所以無法肯定被告必然有意猥褻侵犯,裁定非禮罪脫,改判普通襲擊罪成。
法官認為被告在邊界感上有錯判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有兩段婚姻,育有5名子女。被告出身草根家庭,刻苦學習成為牙醫,而今次定罪會令被告斷送多年努力,需面對紀律聆訊,造成沉重打擊,希望法官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判處罰款。法官認為被告在邊界感上有錯判、失去分寸,相信定罪會令被告深刻反省,決定判罰款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