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料審訊逾40天。
大埔龍尾村蔡天鳳肢解案在高等法院續審。第一位證人、蔡母張燕花昨供稱,蔡天鳳和鄺港智離婚後,兩家一直維持良好關係,直至計劃出售何文田加多利山單位時,鄺父鄺球不願交出物業、「要打、要殺」,關係開始破裂。她又稱,蔡家一直對鄺家「有求必應」,惟指對方未付出一分一毫,「一罐奶粉都冇買過」,反而蔡天鳳第二任丈夫譚方駿一家對蔡很好,包括出資助購買涉及今次案件的加多利山單位。
蔡天鳳案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身穿黑色西裝外套的張燕花供稱,與第一任丈夫在1994年誕下蔡天鳳,兩人不久後離婚,張再結識到現任丈夫蔡楚生,蔡天鳳之後改跟繼父姓氏,並有兩名同母異父妹妹;又形容丈夫把蔡視如己出,即使對方之後轉到海南經商,每月仍然會給予過百萬元生活費。
蔡天鳳中學就讀弘爵國際學校,張憶述蔡15歲時首次帶同學鄺港智回家,至17歲兩人開始拍拖,鄺隨後在18歲時遷入蔡家,蔡不久後便懷孕。張提到蔡十分擔心,她遂問鄺如何處理,鄺回應稱非常愛其女兒,張最終認為既然兩人相愛便應誕下嬰兒,由她代為照顧。張又供稱,鄺曾稱一家人居於九龍塘,並知悉父親鄺球是的士司機、哥哥鄺港傑與母親李瑞香均無業,但她本人未曾登門到訪。
蔡母:全家都係使我個女嘅錢
及至2014年蔡誕下第二胎,張表示當時出資讓蔡和鄺遷入寓所對面的新居,並聘請外傭照顧他們。控方資深大律師莎樂問到張燕花如何看鄺家的經濟狀況,張回應稱「梗係冇錢啦」,又指對方「一罐奶粉都冇買過」、「一蚊錢都冇俾過自己個孫。」張表示,蔡2015年中學畢業後在香港大學修讀金融課程,形容她善於投資,又獲繼父提供過千萬元作投資,主要收入來源為投資和股票收益,鄺則無業。同年蔡鄺感情破裂,但表明「再見亦是朋友」,雙方之後有保持聯絡,兩家人亦維持良好關係。
不過,張形容只有蔡家對鄺家「有求必應」,對方卻是一餐茶都沒有請過,「全家都係使我個女嘅錢。」她知悉鄺港智被控盜竊罪要在2015年出庭,但不知何時上庭,又引述對方回應案件指「搞掂咗」。同年年底,蔡天鳳開始與譚方駿拍拖,張表示譚家富有及對她女兒很好,翌年兩人舉行婚宴,但因蔡鄺離婚手續未辦妥故未有註冊結婚。她補充,蔡、鄺、譚3人求學時間已經認識,譚亦曾在2013年到張家。
物業登記鄺球名下 免繳900萬印花稅
蔡譚舉行婚宴後,張稱譚父譚澤均贈送荔枝角曼克頓山一間價值約4,200萬元的物業給蔡,至2019年蔡購入何文田加多利山一個單位。張透露買樓費用同樣來自譚家,目的是供與鄺所生的兩名子女入住和投資,李瑞香後來亦搬入單位同住;蔡譚兩人就幾乎每日到單位探望蔡鄺兩名子女,待子女入睡後才離開單位。張補充,由於蔡名下已有曼克頓山物業,與鄺家商討後決定把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以免繳付900萬元印花稅。
被問到蔡購入加多利山單位是否想送給鄺球時,張否認並稱「(鄺家)全家都食我哋,仲點會送層樓俾佢哋」,又透露鄺球曾承諾當蔡要求交出單位時便會立即配合。她供稱,2022年6月蔡鄺的次女轉到屯門讀書,考慮到加多利山往屯門車程逾1小時,蔡希望出售加多利山搬到屯門,為女兒爭取更多睡覺時間。惟蔡向鄺透露決定時隨即吵架,形容對方當時「要打、要殺」,更表明不願交出物業,兩家關係開始破裂。蔡之後勸鄺港智回港遊說父親賣樓,但鄺港智繼續向她索取金錢投資炒賣鐘錶生意,張當時表明「攞咗咁多,唔可以再攞啦」,鄺港智不滿,蔡隨後亦與丈夫決定不再投資。
張並供稱,最初是聘請司機接送子女出入加多利山,但李瑞香指控司機偷竊及要請長假全家旅行,要求蔡聘請鄺港傑為司機。張提到,蔡當時不願長期聘用鄺港傑,但對方堅稱當時失業,「你俾我做,做得唔好先炒(我)」,最終2023年1月起任司機。
另外,控方在傳召蔡母作供前讀出雙方承認事實,指法醫在一大一小湯煲內,分別發現蔡的人頭、肉塊及頭髮,兩個煲內均有煮熟的青紅蘿蔔;檢驗蔡的屍體沒有發現她濫藥,以及根據閉路電視紀錄,顯示鄺球和鄺港傑曾18次到訪涉案村屋單位。
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各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3人在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以及於同年2月21日至23日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案件今日繼續,張燕花將繼續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