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明年推行,麥美娟冀區議員及早介入調解。(資料圖片)
施政報告提出設立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機制目的是在居民之間出現誤會或糾紛之初解決問題,建立良好的大廈管理氛圍,讓鄰里之間有好的關係,更好處理包括大維修的大廈管理,避免釀成大爭議。
麥美娟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在新機制下,居民若出現糾紛,將在首層機制立刻轉介區議員,當局會加強對區議員的調解培訓,形容有關機制可「明正言順」,由區議員安排雙方調解。亦覺得培訓對他們有好處。麥美娟續指,若區議員的調解未能解決問題,糾紛將獲轉介至第二層專業調解或提升至第三層交由法庭處理。她強調,如果處理大維修問題時,業主、法團和顧問之間理性討論,一定可以加強大廈管理工作和監察作用,如果不能團結、理性處理糾紛,不法商人就有機可乘。
麥美娟表示,機制目的是在居民之間出現誤會或糾紛之初解決問題。(資料圖片)
麥美娟: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將條例寫得更清晰
另外,政府正推動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麥美娟表示,《建管條例》以往有灰色地帶以及模糊的地方,例如未有明確規定不得在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取消法團會議,政府會將條例寫得更清晰,令業主知道如何召開會議、處理糾紛,亦會令大維修工作更規範化。麥美娟強調,在私人物業管理需要業主參與,政府只能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