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疑在龍尾村村屋內遭肢解。(資料圖片)
28歲名媛蔡天鳳遭肢解殺害案在高等法院續審。負責案件的政府化驗師作供時透露,曾以電鋸及手鋸切割牛尾骨作測試,認為蔡天鳳盆骨上的「工具痕跡」,與電鋸鋸痕吻合;又指在檢驗蔡的遺骨時,「個骨上面係有啲肉」,惟大部分的肉已被移除。另外,他透露警方曾就龍尾村涉案單位檢獲的膠箱做模擬實驗,安排一名身形較蔡天鳳更高及更重的女警進入膠箱內,並成功關上箱蓋,再由兩名警員搬動膠箱,結果證實兩名男子可搬運盛載成人的膠箱。
控方傳召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刑事科學及品質管理科物理組高級化驗師譚卓寧作供,透露法醫向他提供一組由盆骨及部分脊骨組成的骨骼,當時盆骨已分成兩部分,需要重新拼合。他形容部分骨頭上仍殘留小量人體組織,「骨上面有啲肉」,但大部分軟組織已被移除。
控方其後展示相關照片,指出譚卓寧曾在死者脊骨位置發現鋸痕。譚確認有關痕跡相信是在切割脊骨時造成。警方除提交案發現場檢獲的工具外,亦購買同款電鋸及手鋸供化驗分析。譚利用電鋸及手鋸切割牛尾骨,再將產生的痕跡與死者骨骼上的工具痕跡進行比對。他指出,比對結果顯示,牛骨經電鋸切割後留下的痕跡與死者盆骨上的工具痕跡吻合,而3把手鋸造成的痕跡則不吻合。因此他認為,死者骨骼上的工具痕跡有可能由現場檢獲的其中一把電鋸造成,但亦不排除由其他相類型電鋸造成。
他又透露,警方於案發後向化驗所提供兩個在龍尾村檢獲的透明膠箱,以及閉路電視片段。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一名黑衣男子提著疑似膠箱的物件經過。譚其後以同款膠箱進行比對實驗,認為實驗膠箱的特徵,以及疊起後闊56厘米、高48厘米的尺寸,均與片段所見吻合。
蔡天鳳生前身材嬌小,身高152厘米,體重41公斤。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指,化驗師與警方亦曾進行實地模擬實驗,用同款膠箱裝載一名身形較蔡天鳳更高及更重的女警以測試搬運情況,譚卓寧確認,女警進入膠箱後能成功關上箱蓋,其後由兩名警員成功搬動膠箱。
鄺球曾問龍尾村屋內有無閉路電視
此外,控方傳召龍尾村涉案單位業主許欣欣作供時稱,2023年1月底有地產經紀表示有租客感興趣,同年2月2日成功租出單位,租客為鄺球。許憶述,2月5日下午到涉案單位與鄺球簽署正式租約,鄺當日支付兩萬元現金訂金並取得鎖匙。她帶鄺參觀單位及講解租務安排,包括屋外不可停車、煮食須使用石油氣等事項。簽約後雙方閒聊,鄺球稱自己與妻子居於旺角,兒子、新抱及孫兒亦住在當區,因原有單位空間較小,故把旺角單位留給兒子一家居住,自己則與妻子租住龍尾村單位作退休生活之用,又引述鄺球指「呢邊環境舒服」。
許又供稱,當時曾提及可在屋外安裝閉路電視,以防車輛碰撞石壆等情況發生,其間鄺球曾主動追問單位內是否設有閉路電視,她回應指單位內並無安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