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桌球室女職員涉在8月向警方虛報遭到強姦,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一名19歲桌球室女職員涉在8月向警方虛報遭到強姦,被控一項「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今日(2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12月7號再訊,被告續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不得接觸證人及一周三次到警署報到。
19歲被告楊諾婷,報稱任職桌球室職員,被控8月11日於黃大仙警署,明知地向警長2087及偵緝女警員28254虛報有人犯罪,即虛報一宗強姦案件。
案件編號:KCCC315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