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偉豪去年在宏福苑火災中殉職。(資料圖片/吳康琦攝)
宏福苑大火造成168人死亡,包括英勇殉職的消防隊目何偉豪。政府今日(29日)公布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報告中,交代導致何偉豪殉職的情況及成因,並檢驗何偉豪穿戴的個人防護裝備及其他相關裝備。報告亦同意他應對事故時,展現出無比的英勇及強烈的責任感,彰顯了無私奉獻的最高典範。
獨立委員會在報告指出,何偉豪前往宏昌閣執行任務途中,因停下來協助宏泰閣一名乘坐輪椅的老婦而與隊友失散,及後進入宏泰閣。委員會推斷他當時誤以為自己正身處宏昌閣,並可能以為小隊其他隊員已抵達27樓,故乘升降機前往接應地點對下兩個樓層,即25樓。
調查發現,當時現場情況迅速惡化,何偉豪已佩戴妥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呼吸器,應完全有能力離開宏泰閣逃生,但他繼續逗留試圖協助其他居民疏散。調查相信,何偉豪在宏泰閣31樓脫下全面罩、呼吸器等裝備,嘗試從升降機大堂的窗戶爬出至室外棚架試圖逃生,最後從高處墮下。
委員會信納,何偉豪於火災當日已獲配備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及呼吸器,以執行任務。然而,消防處應繼續探討這些器具是否仍有改善的空間。委員會續指,何偉豪在極度不幸的情況下殉職。經了解事故的來龍去脈後,委員會同意調查專組的結論,即何偉豪在應對事故時展現出無比的英勇及強烈的責任感。即使面對困險重重、命懸 一線的處境,他仍捨己為人,彰顯無私奉獻的最高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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