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鳥稱海關引用國安法新規扣台訂購書籍 海關:不評論個案(資料圖片)
前油尖旺區議員朱江瑋成立的關注在囚人士支援平台「候鳥」周一(2日)在社交平台稱,海關引用《港區國安法》新實施細則,沒收逾60本從台灣訂購的書籍。指一批原定10月13日送抵的台灣書籍,延遲7天才送到,運輸公司指,書籍曾被海關扣查。門市收貨時,原本應有兩箱貨品,只剩下半箱,超過60本書籍被檢走,海關至今未有交代具體理由。
海關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指海關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一員,一直嚴格把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若發現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將會依法扣查有關物品,並按情況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
候鳥指運輸公司有一張海關「檢取物品收據」,顯示海關根據《港區國安法》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3 第 13B(1) 條執法。根據細則,「海關人員如在指明地方執行職能時,合理地懷疑某物品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可檢取該物品,而不論是否有人因為該物品而就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拘捕」。候鳥曾向海關查詢,惟只獲簡短回覆,未解答檢取原因。
非新出版曾不止一次進口
候鳥認為被收取的書籍不涉煽動意圖,應予歸還,又提到該批書並非新出版,曾不止一次從台灣進口,在如一門市及部分獨立書店均有發售,過去未有被指危害國安。
政府3月修訂《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其中賦權海關可檢取合理地懷疑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亦可向裁判官申請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