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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Nov-05 15:57
更新:2026-Nov-05 15:57

黃之鋒案|外交部促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駐港國安公署: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必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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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黃之鋒的囚車駛離高等法院。(中通社)

押送黃之鋒的囚車駛離高等法院。(中通社)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今日(5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0年。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於例行記者會回應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黃之鋒犯有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罪行嚴重,在大量事實和證據面前無從狡辯,選擇認罪。中國中央政府堅定支持香港特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郭嘉昆強調,有關方面應當切實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停止就特區司法案件審理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干涉中國內政。

黃之鋒(中通社資料圖片) 押送黃之鋒的囚車駛離高等法院。(中通社) 2026 11 05T034019Z 1192095722 RC2DHOAU3W0I RTRMADP 3 HONGKONG SECURITY JOSHUAWONG 黃之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路透社) 警務處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法庭對黃之鋒作出重判,顯示法庭確定相關罪行重大。(中通社)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表示,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法院就黃之鋒案依法作出量刑裁決,對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予以重判。這是對香港國安法治尊嚴的有力捍衛,也是國安法治效能的具體展現。裁決結果再次昭示,任何妄圖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都必遭法律嚴懲。

發言人指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其重判嚴懲是罰當其罪。黃之鋒長期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仍不收手,毫無悔改之意,行徑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直接危害香港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絕無姑息空間。

發言人又表示,該案辦理過程中,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司法機關秉持專業、嚴格依法履職。司法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被告訴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擾,彰顯法治原則與精神。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毫不鬆懈堅定履職,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全面準確實施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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